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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人才支撑——常州市人事局出台10项新举措
  为了更好地促进我市民营经济的快速发展,更好地发挥民营经济人才的聪明才智,解除他们的后顾之忧,引导优秀人才向民营经济一线聚集,向重点企业、行业聚集,日前,市人事局制定出台了《关于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人事人才服务的意见》和《关于在我市民营经济组织中开展高级经济师资格评审工作的实施意见》两个文件。文件的出台突破了传统人事人才工作服务观念、服务对象和服务领域的局限,提出了一系列服务民营经济的的具体政策措施,必将为民营经济提供强有力的人才支撑。
  文件规定,要充分发挥各级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建立和充实人才信息库,为民营经济单位和各类人才提供包括政策咨询、档案管理、人才培训、人才推荐、职称申报、社会保险等人事服务。积极拓展人才派遣(租赁)业务,降低民营企业用人成本。大力开展人才规划、人才测评、人事诊断和人才"猎头"等服务项目,为民营经济单位提供更为快捷便利的服务。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高新技术企业和企业集团申请设立博士后科研工作站,为民营经济单位提供高层次人才服务。鼓励各类人才为民营经济单位服务,允许和支持国有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到民营经济单位兼职。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和军队转业干部到民营经济单位就业或自主创业,大中专毕业生人事档案、人事关系,可委托当地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管理,接纳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的民营经济单位,可以享受国家有关优惠政策。在选拔、奖励优秀人才工作中,民营经济单位与国有企事业单位一视同仁。积极为民营经济单位提供引智服务,及时收集民营经济单位引进国外智力的需求信息,为民营经济单位物色、聘请急需的外国技术和管理专家,组织民营经济单位参加有关的国际人才交流及项目洽谈会。为民营经济单位人才提供职称支持,凡在我市民营单位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技术人员,可直接向各级政府人事部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申报工程系列中级专业技术资格,今年首次在我市民营经济组织中开展高级经济师资格评审工作。向民营经济单位开放培训教育资源,提供培训教育信息,开展应用型人才和经营管理型人才培训,为民营经济单位"按单定制"急需人才。此外,还规定了民营经济单位人才流动有关工龄计算办法。

   苏州市委出台《关于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意见》
  近日,中共苏州市委出台了《关于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意见》,强调了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明确了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以及今后一个时期的主要任务。
  意见指出,要把加强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党建工作,作为优化地方投资环境的一个重要方面,作为推动非公有制经济蓬勃发展的一条重要措施,作为实现"两个率先"的重要保证来抓。要一手抓党组织的组建,一手抓党组织作用的发挥。今后三年,使绝大多数职工人数在50名以上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有党员,职工人数在100名以上的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有党组织,对暂不具备单独建立党组织条件、职工人数25名以上的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选派党建工作指导员。要把符合入党条件的企业工会主席、共青团负责人和企业中层以上管理人员的技术骨干列为重点发展,优先发展。要全面加强对非公有制组织党建工作的领导。市委建立非公有制经济党的工作委员会。充分发挥各级工商联、个体劳动者协会、私营企业协会等社团组织的作用,协助非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党组织共同做好教育、引导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各阶层人士的工作。

   苏州市委一号文件 促进民营经济腾飞
  作为今年苏州市委市政府的第一号文件,《关于促进民营经济腾飞的决定》1月13日正式发布。
  文件明确提出要实施民营经济腾飞计划。这个计划的主要目标是,经过三年努力,到2006年底,全市民营经济基本实现主要经济指标比 2003年翻一番,扩张总量,提升质量,优化结构,提高效益;私营企业、个体工商户总数分别超过14万户和35万户,注册资本总额超过1800 亿元;民营经济上缴税收、固定资产投入占全市总量的40%左右;民众自主创业、参与投资或经营的覆盖面达到25%左右;民营经济累计新增 就业岗位50万个;民营工业科技进步贡献率超过50%,高新技术产值率超过38%;形成具有特色的产业集群30个,年销售收入超1亿元的民 营企业400家,其中超10亿元的100家(包括5-8家超100亿元,10-15家超50亿元)。
  文件指出,要鼓励民众自主创业和投资;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鼓励民营企业开展跨地区、跨行业、跨所有制兼并联合;大力改进行政审批服务;切实保护民营经济合法权益;规范行政事业性收费行为;坚决禁止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行为;加大对民营经济扶持力度;完善多元化创业投融资体系;增强各类创业载体功能;支持民营企业开拓市场;建立健全社会化服务体系;培育民营经济核心竞争力;引导民营企业进一步加强管理;打造一支与国际接轨的民营企业家队伍;形成促进民营经济腾飞的整体合力。

     常州市出台高新企业扶持政策

  常州市日前出台《关于进一步支持高新技术及其产业发展的若干意见》,以加强企业技术创新,加快高新技术产业化,加速传统产业技术升级,建立具有区域特色的科技创新体系。
  《意见》明确:自今年起,省级以上开发区外各类产业园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三年内缴纳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的50%,由同级财政奖励给企业;鼓励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科技企业和科研人员以高新技术成果投资举办企业,登记注册资本在50万元(含50万元)以下的高新技术企业,其注册资本中高新技术成果作价出资的部分,经全体股东确认,可不进行资产评估;鼓励和支持软件园产业的发展,市财政每年用于支持常州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2000万元专项经费,自2004年起三年内重点支持常州软件园建设;在科技三项经费中设立专项,每年选择5项市场开发前景好的重大专利转化项目,给予20-30万元经费资助,促进专利技术的快速转化;对本市企事业单位特别是市重点大企业、大集团全额资助国内发明专利申请费、实质审查费;鼓励全社会发明创造,对优秀专利发明人或设计人进行表彰奖励。企业可采用股权(份)激励方式、期股激励方式和岗位干股激励方式对在企业发展中做出贡献的科技人员给予奖励,具体的奖励范围和数量由企业股东大会或董事会依法决定。

   北京个体户可自定经营范围
  北京市于2月15日推行的《改革市场准入制度优化经济发展环境若干意见》明确规定,企业的经营范围应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备案,备案的经营范围除涉及国家安全、人民身体健康、国家专营专控的商品、行业,以及北京市政府公布的前置审批和后置审批项目,统一核定为“法律、法规禁止的,不得经营;应经审批的,未获批准前不得经营;法律、法规未规定审批的,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今后,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将不再核定内资企业经营范围,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可自主选择是否具体核定经营项目。
  企业、个体工商户未经审批机关批准即开展相关审批项目经营的,由审批部门或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按照《无照经营查处取缔办法》的规定予以查处。企业、个体工商户申请经营后置审批经营项目的,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发放有效期限3个月的《营业执照》;企业、个体工商户应自企业设立、个体工商户领取《营业执照》之日起,3个月内办理完毕有关后置项目的审批手续。企业取消法律、法规规定的专营项目或北京市政府公布的前置、后置审批项目,未要求办理注销登记的,其法人资格继续存续;企业设立后未开展经营活动或长期停止经营活动,未要求办理注销登记的,其法人资格继续存续。

   广东省民营企业投诉中心挂牌成立
  广东省民营企业投诉中心2003年11月11日上午正式成立,这也是在全国率先设立的首个省一级专门负责受理民营企业投诉的工作机构。省委副书记欧广源代表省委、省政府对广东省民营企业投诉中心挂牌表示热烈祝贺。他说:省委、省政府日前颁布施行的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12个配套文件,是我省全面贯彻落实民营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在更广领域、更深层次、更大力度推动民营经济加快发展的重大举措,充分展现了省委、省政府促进民营经济大发展的决心和气魄,各地各部门要统一思想,齐心协力,抓好落实。
  欧广源指出,设立广东省民营企业投诉中心是新时期新形势下我省民营经济发展的需要,对于优化政务环境,维护民营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民营经济健康快速发展,具有重大的意义。省委、省政府经过慎重考虑和广泛征求意见,把这一重要工作职责赋予了省工商联,目的就是要进一步发挥工商联作为党和政府联系非公有制经济人士的桥梁纽带、政府管理非公有制经济的助手的独特优势和重要作用。希望工商联和投诉中心的同志敢于负责,不辱使命,认真倾听民意,积极做好协调,努力化解矛盾,把投诉中心办成深受广大民营企业信任和有关部门尊重的机构。
  欧广源强调,省里决定设立民营企业投诉中心,就是要让民营企业有说话的地方,并通过这一途径加强对政府行为的监督和评价,以此来促进政府部门进一步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办事效率,推动政务环境的根本改善。他要求各级党委政府顾大局、识大体,支持民营企业投诉中心开展工作,并为其创造必要的工作环境和工作条件。各有关部门要时刻牢记执政为民的信念,摒弃狭隘的部门利益,实事求是地对待,虚心地接受民营企业的意见和批评,切实改进工作作风。
  欧广源表示,省委、省政府对发挥民营企业投诉中心的作用寄以很高的期望。要切实加强对投诉中心的领导,保证工作制度和工作责任到位;要尽快成立省受理民营企业投诉工作协调小组,建立协调机制,强化协调功能,确保发挥作用;要理顺省投诉中心与各地民营企业投诉中心的关系,形成合力,发挥投诉中心的整体效能。

   河北省出台优惠政策鼓励民营企业参与国企改革
  河北省政府近日制定出台《关于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的实施意见》,强调对民营企业实行与国有企业一视同仁的政策,促进企业产权主体多元化,实现国有经济和民营经济共同发展。
  实施意见规定,除涉及国防军工、国家安全和必须由国家垄断的行业外,其余领域都允许民营企业进入;允许外资进入的领域,放开民间资本进入;国有资本退出的领域,鼓励民间资本进入。要积极推动民间资本进入工业、贸易、高新技术产业、社会服务业等领域投资经营,鼓励民间资本进入能源、交通、水利、电力、电信、城市公共交通、道路桥梁、供水、供气、集中供热、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园林绿化、环境卫生、医疗、教育、港口、沿海滩涂、农林牧渔资源开发和农产品加工流通等基础产业和公用事业,创造适度竞争局面。
  为鼓励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该实施意见为民营企业提供了多项优惠政策:
  --民营企业收购、兼并国有企业,对被收购、兼并企业已取得合法使用权的国有土地,收购、兼并后土地用途符合《划拨用地目录》的,可以直接到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办理土地变更登记手续。民营企业租赁、承包经营国有企业,对被租赁、承包的企业已取得合法使用权的国有土地,土地租期根据企业租赁、承包期限确定,土地租金按国家规定的出让金最低标准缴纳。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市、县国土资源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按照国有企业净负债额和安置国有企业职工所需费用,划出相当价值的划拨土地,转为出让土地。
  --对一次性买断净资产为零或资不抵债的国有企业,承担被收购企业全部债权债务,注入发展资金并全员安置被收购企业职工就业的民营企业,可按零价购买,并办理相关手续。
  --民营企业受让国有中小企业产权,改革后的企业全部接收原企业离退休职工、内部退养职工、伤残职工和职工遗属并按规定负担全部安置费用的,可以计算以上人员的安置费用,经同级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安置费用从改制企业的国有净资产中抵扣,净资产不足抵扣的,从国有土地收益或国有企业改革专项资金中补足。
  --民营企业兼并、租赁生产经营困难的国有企业,可以享受国家规定的有关税收优惠政策。民营企业兴办的独立核算的经济实体,安置国有企业下岗、失业职工达到从业人员50%以上的,经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认定为劳动就业服务企业、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后,免征企业所得税3年,同期缴纳的营业税由财政全额返还。免税期满后,当年新安置下岗、失业职工每达到从业人员总数的1%,减征应纳所得税额的2%。民营企业中的服务型企业、商贸企业享受再就业税收政策。
  --民营企业参与房地产开发、物业管理等行业的国有企业改革,在注册登记新企业时,对改制前企业的原资质等级,只要改制后企业的注册资金、经营管理及工程技术人员等仍符合资质等级要求的,保留原资质等级。
  --民营企业兼并、收购国有企业,允许继续使用原名称的主体部分登记注册;民营企业启动停产2年以上的国有企业,启动生产1年内,仍视为停产,并按照有关规定减免行政事业性收费,兼并方可以按规定领购所需发票,所征税金属于地方财政预算内收入的,财政部门视财力予以支持。民营企业承接改制企业的经营范围中有属于法律、法规限制项目的,如原企业已经取得专项审批并在有效期内,申请登记时可不再办理审批手续。
  实施意见要求各级政府转变职能、搞好服务,建立健全社会中介服务体系,社会信用体系和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国有资产转让市场体系,创造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的环境。为加强对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工作的领导,河北省政府成立了以省中小企业局、省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省国资委等部门为成员的民营企业参与国有企业改革工作小组,负责研究协调涉及全省民营经济参与国有企业改革中的重大问题,重点协调监督和检查政策的落实情况。

     湖南省放宽政策优化投资环境
   
湖南省将在二00四年进一步改善和优化投资环境,以期形成“洼地效应”,吸引更多外商前来投资兴业。这是正在此间召开的湖南省招商引资暨外经贸工作会议上传出的讯息。
  二00三年,湖南省的招商引资暨外经贸工作成效显著,不仅实际利用外资增幅创下历史新高,外贸出口也摆脱了近五年来始终徘徊在十五亿美元左右的局面,突破二十亿美元大关。在此基础上,湖南省将今年的新目标锁定为外商直接投资到位十三亿美元,力争十五亿美元;进出口总额四十一亿美元,其中出口二十三亿美元,进口十八亿美元。
  据悉,为完成今年的目标,湖南省将把扩大利用外资、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作为工作重点,利用自身区位优势主动承接“珠三角”“长三角”地区产业升级过程中梯度转移,使湖南成为沿海发达地区产业内移的重要承接基地,并从中获益。
  为适应招商引资工作的需要,湖南省政府还将在管理体制上作出相应的变革。根据会上提交的《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我省外商投资环境的几点意见》(征求意见稿),该省将进一步放宽对外企冠省名的限制,今后外企名称冠以“湖南”、“湖南省”字样的,将不再受投资总额和注册资本的限制;进一步保障外商权益,各行政、执法部门必须先经登记备案后方可对外企进行检查,对于外商因不了解相关政策规定而首次发生的一般性违规行为可免除处罚,以帮助教育为主;进一步简化行政手续,对凡属湖南省审批权限的外商直接投资项目一律取消项目建议书,办理相关手续时可“先上车后补票”等。

 

镇江市工商业联合会(商会)